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第七周星期一的课程。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武装保卫处。
学校值班电话: 7971995(校长热线)
武装保卫处值班电话:7971333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