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校党委书记刘基同志接受中国教育报专访
[编者按]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校党委书记刘基同志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就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稳定和建设问题接受了中国教育报记者专访。现将3月10日中国教育报专访文章转载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我校党委书记刘基教授发言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西部高校一个高层次人才的流失, 往往意味着一个科研团队或学科顷刻解体。全国人大代表刘基建议——
人才流动不能无序 应建合理补偿机制
本报讯(记者余冠仕) “西部高校流失的高层次人才,一般都是科研团队核心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往往一个人的流失就意味着经营多年的科研团队或学科顷刻之间解体。”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师大党委书记刘基在今年两会上重提他去年就提出的建议,大声疾呼: “现在西部高校需要大楼, 更需要大师!”
刘基分析,近年来,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的支持下,西部地方高校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东西部存在整体社会发展、学科发展氛围及收入等三个方面的差距,人才流失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为了留住高层次人才,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但稳定和凝聚难度很大,任务很重。” 刘基坦言, 西部地方高校发展和对人才的支撑项目不足,没有好的平台就难以留下高层次人才。他列举了一组数据: 仅从“211工程” 项目的100余所高校看,主要集中在东部,西部只有20 所左右,6 所进入“211工程” 的师范大学主要在中东部地区。
西部地区高校培养一位高层次人才,从引进到后期的培养,甚至送到国外进修,给科研经费,花费成本很大。一旦流失,就会形成“西部栽树、东部摘果” 的倒挂局面。
因而,刘基认为,这种流动不能是无序的,而应建立高层次人才从西部地区高校流失的相应补偿机制,建议中央对西部高校实施倾斜性财政政策,实施特殊的人才交流输送体制,以解决西部高校人才缺乏现状。
刘基建议的补偿机制,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走一补一” 的专项培养基金机制,让流失人才所在的学校把此项基金用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具体而言,国家应当有一个指导性意见,一方面从导向上规范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从西部贫穷落后的地方挖人;另一方面也应提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输出,双方可以就补偿等后续问题进行协调,这一协调过程由学校双方自主进行,因人而论、因层次而论、因学校而论,不搞一刀切。
同时,刘基也表示,西部高校自身也要加强对发达地区横向资源的利用,与中东部地区高校共同建设专业,培养人才队伍,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术环境、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并结合西部地区的地缘优势,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创新学科,搭建起吸引、稳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他希望,国家能在科研资源和经费上向西部高校适当倾斜、合理配置上形成长效机制。
《中国教育报》2009年3月10日一版